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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第3747次會議今(15)日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財政部說明本次共修正27條(修正21條、刪除4條、增訂2條),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結餘款使用計畫注意事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將至,依據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109年度如用於與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占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之比率未達60%,且當年度結餘款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應檢附109年度收支決算表,及就當年度全部結餘款編列用於次年度起算4年內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之使用計畫(含支出項目、金額或期間)等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提出結餘款使用計畫申請,經主管機關查明同意,免受支出比率規定限制。 […]
110年3月15日起,六都「地方稅稽徵機關」同步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服務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利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均已提供跨局查詢金融遺產便民服務,繼承人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不受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限制。自110年3月15日起,受理查詢服務據點更將擴大至六都(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之局(處)或所屬分處,以便民眾能就近獲得便捷快速的服務。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不得列報負責人之薪資支出及伙食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等其他所得者,負責人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且其本人日常膳食費亦不得以伙食費列支。 […]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公司每年應於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
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經濟部施行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的公司申報制度,公司每年應於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經濟部提醒公司要在期限內,將上一年度(109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