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國稅局今年持續提供109年度稅額試算服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今(110)年5月首次報稅之首報族如要申請稅額試算服務,或已符合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如要申請不適用、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申請變更郵寄地址等等,請特別留意國稅局受理申請時間自110年2月15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

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如要申請上述稅額試算相關服務,申請方式除了可採用書面(申請書格式可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書表及檔案下載/綜合所得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進行下載)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外,亦可採用線上申請,自110年2月15日零時起至110年3月15日24時止均可提出線上申請,不受限於國稅局的上班時間,且可免除往返奔波,省時又方便,民眾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請。

該局說明,線上申請有下列兩種途徑:

  • 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已註冊內政部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9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戶號(本項通行碼僅得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申請。

  • 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

國稅局特別將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相關服務之申請方式及申請時間整理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