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節即將來臨,為因應疫情衝擊,財政部將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間全面延長一個月期間,申報期間自109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另針對民眾因疫情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內,依規定繳納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不受金額限制,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綜所稅申報期已接近尾聲,僅8成民眾完成報稅!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進入倒數階段了,截至6月15日止,南區國稅局轄內已完成申報件數約71萬餘件,大概只有8成的民眾完成申報,尚未申報的民眾請把握時間。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方便民眾辦理申報,各地區國稅局從6月22日至30日各上班日中午不休息,加班提供收件及所得、扣除額資料查詢服務,申報截止日(6月30日)並延長收件時間至晚間7點;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申報資料在6月30日晚上12點以前上傳成功,就算是如期申報。尚未申報的民眾請儘快申報,以避開人潮或網路尖峰時段。

另外,該局提醒要繳納稅款的民眾特別注意,繳稅方式有臨櫃、繳稅取款委託書、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及行動支付工具繳稅等7種多元管道,請民眾多加運用。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款將於109年6月30日發放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生計,為即時協助民眾靈活運用資金,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退稅案件,民眾將可較往年提前1個月領到退稅款,國稅局依照報稅時間及方式分別發放退稅款,前3批發放日期為109年6月30日、7月31日及9月30日,請民眾留意入帳日期。

該局說明,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日為109年6月30日,適用範圍為109年6月1日前採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109年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人工、二維條碼(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覆)退稅案件,該局轄區第1批退稅計31萬餘件,退稅金額約45億3千萬元。

國稅局補充,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已網路申報上傳成功的退稅案件於109年6月30日發放退稅款,若109年6月2日後再次補申報上傳者,視為更正案件,後續由國稅局依更正程序辦理退(補)稅事宜。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方便轄區內民眾瞭解個人退稅案件的處理進度,該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提供退稅查詢服務,網頁路徑在該局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開放查詢期間為109年6月28日至110年5月31日止,查詢方式為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圖形驗證碼後按『送出』,即可查詢108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是否已撥付指定帳戶或已寄發退稅憑單等訊息。

該局特別呼籲,該局人員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民眾到提款機依操作步驟提領退稅款,民眾如有接到自稱是國稅局人員以上述手法詐騙時,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電洽「反詐騙諮詢專線165」,以免受騙上當。

退稅等多久?綜所稅自六月底起分三批提前退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今(109)年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因應疫情延長至6月30日,且為減輕疫情造成民眾之經濟壓力,財政部特別將申報退稅提前1個月並分3批退稅。

該局說明,以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一批退稅都是在7月底,今年特別提前至6月30日完成第一批退稅,該局整理今年3批退稅之時程及適用對象如右: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時程表:

  1.  第一批:退稅日期109年6月30日
    1. 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採網路申報、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
    2. 109年5月1日至5月11日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之稅額試算書面回復、人工申報及二維申報。
  2. 第二批:退稅日期109年7月31日
    1. 109年6月2日至6月30日採網路申報、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
  3. 第三批:退稅日期109年9月30日
    1. 109年5月12日至6月30日申報之稅額試算書面回復、人工申報及二維申報。
  4. 其餘退稅案件,於110年1月18日退稅

南區國稅局呼籲,網路快速便捷,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而且不用去報稅現場人擠人,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及利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除可使用便捷的報稅服務外,還可輕鬆享受優質的退稅服務。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洽諮詢聯繫窗口,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因受疫情影響所得稅繳納困難,6月30日前記得提出申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今(109)年全面延長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至6月30日;對於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之納稅義務人,若符合財政部訂定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適用對象,即可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該局提醒,欲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之納稅義務人,請務必於結算申報繳納期限109年6月30日前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以交寄郵戳日期為申請日),或於網路結算申報時一併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熱門連結/受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分期繳稅,進行線上申辦;另為便利民眾瞭解相關因應繳稅措施及申請書表,該局網站設有「防疫免出門申辦專區」(https://www.ntbsa.gov.tw/),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