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發票,無漏稅額,仍應處行為罰5%

2020-08-13T15:29:00+08:00June 30, 2020|Categories: 加值型營業稅|Tags: ,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貨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經國稅局查獲短漏報銷售額,倘其所漏銷項稅額經扣減其自違章行為發生日起至查獲日止累積留抵稅額最低金額後無漏稅額,雖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3款規定處罰,但因涉及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情形,仍應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裁處行為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