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職人員領取之退職所得免稅金額勿重複計算

2020-08-02T15:57:10+08:00July 5, 2020|Categories: 綜合所得稅|Tags: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減輕退休或資遣人員租稅負擔,退職人員領取之退職所得採取定額免稅制,同時配合物價指數調整免稅金額。依財政部106年12月25日台財稅字第10600704400號公告,107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107年度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次領取總額在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超過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超過36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