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期間提領存款未證明用途者,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
過去民眾如遭逢親人過世,悲傷之餘常發生對所遺財產一無所知,除了向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及所得等資料供參考外,尚須向地政、銀行、保險及證券等不同單位查詢,耗時費力。 現在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資料正本及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如委託代理人申請者須另附代理人身分證明及委託書),即可到國稅局臨櫃申請向6大金融單位查詢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存款、上市(櫃)及興櫃有價證券、人身保險、保管箱、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金融遺產,查詢結果由金融單位直接回復申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