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前請三思,以免多繳遺產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受其扶養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親屬,享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至5款之扣除額,但其拋棄繼承權者,依同法條第2項規定,不得扣除。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受其扶養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親屬,享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至5款之扣除額,但其拋棄繼承權者,依同法條第2項規定,不得扣除。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陳先生來電詢問,其父親今(112)年亡故,生前出售一筆土地,惟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
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接到李先生來電詢問,其母親今年度亡故,已辦理遺產稅申報,並繳清遺產稅且取得證明書,繼承人有3人,若想把大部分的遺產登記給其中1位繼承人,如此協議分割遺產,其他2位繼承人是否會被課徵贈與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使用證明書有2類,分別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如果納稅義務人取具後者,應另檢具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符合前揭條例規定的證明文件,始可申請適用免徵贈與稅或遺產稅。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如經指定遺囑執行人者,以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如無遺囑執行人者,則以民法規定之遺產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但對於遺產繼承人是否已喪失繼承權有爭議時,基於法治國家行政與司法職權分立原則,應由普通民事法院判決予以確認,並非稅捐稽徵機關得依職權予以認定,請民眾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