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場地置放販賣機收取租金收入屬銷售勞務收入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為便利員工而提供場地給營業人設置販賣機,如有收取代價或租金,依法要課徵營業稅,且要記得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其列為銷售勞務收入計算課稅所得額。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為便利員工而提供場地給營業人設置販賣機,如有收取代價或租金,依法要課徵營業稅,且要記得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其列為銷售勞務收入計算課稅所得額。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最近接到不少職工福利委員會詢問,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作業與對疫情不確定性疑慮,將原本預計辦理之員工旅遊、聚會等活動取消,惟為激勵員工士氣以提升工作效能,部分職工福利改以增加現金補助款方式支付員工,致超過規定之動支比例部分,是否仍有適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 […]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規定,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下稱職福會)者,其福利金提撥標準計有: 一、創立時實收資本總額及增資資本額之5%限度內一次提撥。每年得在不超過提撥金額20%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二、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0.05%至0.15%。 三、下腳變價時提撥20%至40%。 以上福利金之提撥,以實際提撥數為準。但按每月營業收入總額之比例提撥部分,其最後一個月應提撥金額,得以應付費用列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