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CFC制度自112年度施行
營利事業CFC制度係完善我國公平合理稅制之一環,保障我國財政建全,112年度正式上路後,營利事業於113年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規定辦理申報。為因應新制度的推行,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提供營利事業CFC制度相關法規及常見問答【https://www.dot.gov.tw,點選「稅改專區/反避稅專區/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供各界查詢。
為防杜跨國企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下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我國於105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前揭制度自112年度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
有關報載我國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將造成重複課稅與稅率差別待遇,容有誤解,特予說明
為防杜跨國企業或個人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以下簡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配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三,我國於105年及106年分別制定營利事業及個人CFC制度,行政院於今(111)年1月14日核定我國營利事業CFC制度及個人CFC制度分別自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有關報載「台版CFC抄半套,弱化企業競爭力」,提及我國CFC制度衍生重複課稅與稅率差別待遇問題,容有誤解,財政部特予說明如下: […]
營業人以舊車抵價換新車應開立舊車抵價款及取得新車全額之統一發票憑以申報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汰舊換新營業載貨之卡車,以舊車折抵購入新車,舊車抵價款亦屬換入新車之代價,應以舊車折抵款開立統一發票及取得購入新車全額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
營業人係介紹國內買主由國外進口原料所取得之外匯收入,不得適用零稅率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勞務取得外匯收入,如該勞務之性質為介紹國內買主由國外進口原料者,營業人取得之外匯收入,不得適用零稅率。 […]
個人捐款給公立學校設置獎學金與家長會於列報綜合所得稅是否有扣除金額限制
個人同時捐款予公立學校設置獎學金與家長會之捐款金額,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是否可全額列舉扣除? […]
營利事業申報基本所得額時,停徵所得稅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應按該等交易損失之發生年度依序減除以前年度損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申報基本所得額時,自課稅所得額加計當年度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時,應依損失發生年度順序,依序減除前5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損失,不得逕自選擇損失扣除年度及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