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man voting beside a ballot box

    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如違反政治獻金法關於每年捐贈總額限制之規定,不得列報捐贈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對合於政治獻金法規定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得以不超過所得額10%,其總額不超過新臺幣(下同)50萬元範圍內,列報捐贈費用。但違反政治獻金法每年捐贈總額規定之限制者,則不適用前揭規定而不得列報捐贈費用。 […]

  • 營業人外銷貨物發生瑕疵退回,應按原貨物出口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之匯率計算銷貨退回金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邇來接獲業者來電詢問營業人外銷貨物發生銷貨退回,應以何時之匯率計算銷貨退回金額? 該局說明,營業人外銷貨物發生瑕疵退回,依財政部81年5月30日台財稅第810798531號及財政部賦稅署106年6月2日臺稅消費字第10504702350號函釋規定,於貨物復運進口時,應按原貨物出口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之匯率計算銷貨退回金額,自行填具「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並檢附復運進口證明文件,於申報當期(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時,在零稅率銷售額銷貨退回及折讓欄(即營業稅申報書第19欄)填報復運進口金額。 […]

  • 營利事業出售KY股之損益,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損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我國證券交易市場除了常見國內公司之上市(櫃)及興櫃股票外,尚包括外國公司來臺申請核准上市(櫃)之股票,因其註冊地大部分位於開曼群島,國家代碼為KY,故一般稱為KY股票,該股票雖由海外公司發行,但屬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有價證券。營利事業出售前項股票之損益,屬證券交易損益,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詳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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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進項稅額應於銀行收款日所屬期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扣抵聯欄」填寫說明規定,以海關核發之代徵營業稅繳納證扣抵聯所載稅基金額及營業稅稅額,填入該繳納證銀行收款日期所屬期(月)份之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因此營業人應以銀行收款日所屬期別,申報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進項稅額。若當期未提出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進項稅額憑證之申報扣抵期間,於支付進項稅額取得該憑證之當期起算10年內都可提出申報扣抵;又非屬當期之進項稅額,依財政部107年8月29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0960號令規定,不得提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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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間移轉股票常見的課稅疑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證券交易稅(下稱證交稅)條例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如未透過證券商而係由持有人直接出讓與受讓人者〔例如買賣未上市(櫃)股票〕,證交稅之代徵人為受讓(買受)人,由代徵人向出賣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於買賣交割當日依規定稅率(買賣股票稅率為3‰)代徵證交稅,並於代徵之次日填具「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下稱證交稅繳款書)向國庫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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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CFC制度自112年度施行

營利事業CFC制度係完善我國公平合理稅制之一環,保障我國財政建全,112年度正式上路後,營利事業於113年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規定辦理申報。為因應新制度的推行,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提供營利事業CFC制度相關法規及常見問答【https://www.dot.gov.tw,點選「稅改專區/反避稅專區/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供各界查詢。

為防杜跨國企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下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我國於105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前揭制度自112年度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

708, 2020

公益彩券經銷商如何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Categories: 綜合所得稅|Tags: , , |

公益彩券經銷商,依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係指與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簽訂契約,並經發行機構發給經銷證,銷售彩券者。有下列二種類型: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甲類經銷商):係指銷售傳統型彩券及立即型彩券者。 電腦型彩券經銷商(乙類經銷商):係指銷售電腦型彩券者。 所稱傳統型彩券、立即型彩券及電腦型彩券,依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係指: […]

608, 2020

不可扣抵的進項稅額 ● 不得扣抵進項稅額

Categories: 加值型營業稅|Tags: |

公司行號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計算規定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計算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時,有二個名詞必須知道: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銷項稅額,係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應收取之營業稅額;進項稅額,係指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支付之營業稅額。所以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本文主要說明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情形,不可扣抵進項稅額規定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 […]

608, 2020

申報108年度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應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Categories: 綜合所得稅|Tags: |

高雄國稅局表示,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下稱長照扣除額),自108年1月1日起施行,109年申報10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適用。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新臺幣(下同)12萬元,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稅負負擔。 […]

508, 2020

給付外籍員工薪資所得,應按居住者或非居住者身分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Categories: 綜合所得稅|Tags: |

聘僱外籍員工(外籍移工)給付薪資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區分所得人(外籍移工)之身分為我國境內「居住者」或為「非居住者」,分別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及第3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扣繳憑單。所得人為「居住者」或「非居住者」所適用之扣繳率、繳納代扣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的時限均不同(詳附表),請扣繳義務人留意依相關規定辦理。 […]

408, 2020

營利事業交際費超限部分,不得改列其他費用

Categories: 營利事業所得稅|Tags: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招攬業務而招待或贊助客戶之支出,依所得稅法第37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規定,應取具憑證並證明與業務有關,始得列報為交際費,且其全年列報之支付總額不得超過規定之限額,108年度交際費限額計算如下表。如交際費用超出規定之限額,超限部分之金額不得改列其他費用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