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CFC制度自112年度施行
營利事業CFC制度係完善我國公平合理稅制之一環,保障我國財政建全,112年度正式上路後,營利事業於113年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規定辦理申報。為因應新制度的推行,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提供營利事業CFC制度相關法規及常見問答【https://www.dot.gov.tw,點選「稅改專區/反避稅專區/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供各界查詢。
為防杜跨國企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下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我國於105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前揭制度自112年度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
贈與不動產或股票在未辦妥移轉登記前或過戶前得撤回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贈與不動產或股票,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或過戶前,得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該局說明,財政部78年5月29日台財稅第780139722號函、80年1月31日台財稅第790316851號函規定,納稅義務人以不動產、股票為贈與,已提出贈與稅申報並經核定稅款繳訖,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或股東名義變更登記前,且經查明該贈與標的仍屬贈與人所有,贈與人可撤銷或解除該贈與,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或退還其已納贈與稅款。 […]
申報個人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僅能於同年度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個人之基本所得額應以申報戶之綜合所得淨額加計海外所得、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108年度死亡給付超過3,330萬始計入)、境內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及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合併計算。 […]
自109年11月2日起提供線上申請補發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等4項服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09年11月2日起,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開始提供「申請補發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申請補發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核定通知書」、「證券交易稅核定資料-專業代徵」及「證券交易稅核定資料-一般代徵」等4項國稅線上申請服務。 […]
營業人於稅籍登記地以外地區辦理臨時性特賣會,要辦登記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已辦理稅籍登記,跨越不同稽徵機關轄區辦理表演、展售及比賽等臨時性活動,基於簡化稽徵及便民服務的考量,應由辦理活動之營業人向其登記地之主管稽徵機關依規定辦理申報納稅。 […]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落實電子發票政策,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下稱電算機發票)將於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自107年起積極輔導電算機發票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或改用其他種類統一發票(下稱轉換),為利營業人規劃調整資訊系統整合作業,並提供營業人近3年(107年至109年)緩衝期以協助業者如期轉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