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CFC制度自112年度施行
營利事業CFC制度係完善我國公平合理稅制之一環,保障我國財政建全,112年度正式上路後,營利事業於113年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規定辦理申報。為因應新制度的推行,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提供營利事業CFC制度相關法規及常見問答【https://www.dot.gov.tw,點選「稅改專區/反避稅專區/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供各界查詢。
為防杜跨國企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下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我國於105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前揭制度自112年度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
112年起,年滿18歲之民眾除了可以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國稅局查調個人財產或所得資料,也可線上查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民法第12條及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條之1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滿18歲為成年,故年滿18歲之民眾,如因申請社會補助、申辦信用卡或貸款等,需查調財產及所得資料,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就近至任一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調,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稅別分類/稅務行政)線上查調。 […]
營業人租地建屋經營事業,統一發票開立釋疑
租地建屋是租用他人土地並自建房屋使用之租賃型態,常見營業人運用於經營超商、賣場或餐廳等,租賃雙方於租賃契約書約定由承租土地之營業人出資建屋,並以地主名義為建築執照起造人及登記為建物所有權人,租賃期間承租人可能不需支付租金或僅支付與該區域租金行情不相當之金額即可使用該房屋 […]
合作店銷售型態與專櫃銷售型態之營業稅報繳規定大不同,要認清以免誤觸法令受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日前發現轄內甲營業人提供場地委託乙公司經營加油站,二者簽訂合作銷售契約,由乙公司自行收款並支付權利金與甲營業人,但卻比照百貨專櫃銷售型態,用甲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予消費者,導致乙公司涉嫌逃漏稅捐,遭查獲補稅處罰。 […]
應稅飲料品廠內免費開喝!請注意「視為出廠」及「視為銷售」規定
春節假期即將到來,最適合全家大小一同外出走春體驗!不少觀光工廠為迎接商機,連假期間不打烊,提供產品免費試吃、試喝,以提高購買意願。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業者注意貨物稅「視為出廠」及營業稅「視為銷售」開立統一發票規定,以避免造成違章漏稅。 […]
營利事業申報減除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將遭剔除補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有營利事業於出售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下稱公設地)時,因不諳規定致誤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進而影響課稅所得額之計算,而遭調整補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