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CFC制度自112年度施行
營利事業CFC制度係完善我國公平合理稅制之一環,保障我國財政建全,112年度正式上路後,營利事業於113年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規定辦理申報。為因應新制度的推行,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提供營利事業CFC制度相關法規及常見問答【https://www.dot.gov.tw,點選「稅改專區/反避稅專區/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供各界查詢。
為防杜跨國企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下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我國於105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前揭制度自112年度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贈與契約立約日與申報日非同一年度,其贈與免稅額應如何計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贈與不動產,應以訂立贈與契約書立約日期為贈與行為發生日,並認定贈與所屬年度,依法計算該年度累計贈與金額是否超過贈與稅免稅額(111年度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並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
營業稅進項稅額常見申報錯誤態樣,報乎你知,以免疏忽遭受處罰
依規定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也就是說,如果營業人未正確申報而多報進項稅額,將造成當期應納營業稅額少報或多退營業稅額情形,除補徵稅款外,也會遭受處罰。 […]
台電公司111年3月3日無預警停電造成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變質或破損,營利事業可列報損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3月3日全臺大停電,營利事業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若因此變質、破損而無法出售,可依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101條之1規定辦理報廢,核實認列損失。 […]
董事會議以視訊方式召開議事錄記載疑義
按公司法第183條第4項規定,股東會議事錄應記載事項包括「場所」;同法第207條第2項規定,董事會議事錄準用上開第183條之規定。是以,董事會議事錄應記載會議場所,合先敘明。((經濟部110年7月19日經商字第11000641250號函)) […]
有關股東會召集通知以電子方式寄送事宜一案
按本部103年6月3日經商字第10302412430號函釋略以:「依公司法第172條第4項規定:『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公司是否採行電子方式寄送股東會召集通知,涉及公司整體股務作業評估事宜,允屬公司選擇權範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