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最新文章

2610, 2022

租賃契約約定所得稅扣繳稅款由承租人負擔,該稅款應併入給付額計算扣繳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組織等扣繳單位向個人承租房地時,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即所得人)之扣繳稅款,亦屬給付租賃房地之價金,應併入租金給付金額計算並扣繳稅額,依限向國庫繳納及申報扣繳憑單。 […]

2310, 2022

同年度不同期間發生之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得否同時列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李先生來電詢問:今年1至8月租屋自住,9月貸款購買新屋自住,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同時列報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之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規定同一課稅年度之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不得同時申報列舉扣除額,但如同一課稅年度不同期間有租屋自住及購屋自住之事實,且皆符合列舉扣除要件,在費用支出期間不重複之前提下,可按其費用支出期間占全年比例分別計算扣除限額,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

810, 2022

個人CFC制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防杜個人將不合常規的關係人交易利潤(例如:三角貿易轉單利潤)、境外轉投資收益或財富管理所得實現於其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以下簡稱CFC),並控制該公司股利決策,將前述盈餘保留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我國於106年5月10日公布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增訂第12條之1,建立個人CFC制度,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