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今(109)年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請民眾要如期完成結算申報。另該局特別整理民眾常問之問題如下:

一、符合條件的身心失能者,每人可扣除120,000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自108年度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屬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不論是聘僱外籍看護工、入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或由家人自行照顧,均可檢附證明文件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但納稅義務人向稽徵機關查詢所得及扣除額等歸戶資料時,如已包括本項特別扣除額,則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以免檢附證明文件。適用本項特別扣除額有三項要件,包括:

  • 減除本項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適用稅率為5%或12%者。

  • 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合併計算應納稅額者。

  • 108年度基本所得額在670萬元以下者。

附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資格及應檢附文件

適用資格 應檢附文件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1. 108 年度有效的招募許可函影本。
  2. 108 年度有效的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函影本。
108年度使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
  1. 有部分負擔者,須檢附108年度使用指定服務的繳費收據影本任1張。
  2. 免部分負擔者,須檢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
  3. 均須於上開文件中註記特約服務單位名稱、失能者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失能等級等資料。
於108年度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日者
  1. 108年度入住適格機構累計達90日的繳費收據影本。
  2. 受全額補助者,須檢附地方政府公費安置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
  3. 均須於上開文件中註記機構名稱、住民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入住期間及床位類型等資料。
於108年度入住團體家屋者 服務收據並註記相關資訊(單位名稱、住民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
在家自行照顧者
  1. 108 年1月1日至109年6月1日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
  2. 108年度有效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特定身障項目為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者。

二、符合政治獻金法的捐贈,於列舉扣除額項下可申報扣除

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具選舉權的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的扣除總額,不得超過各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20%,其金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但有該法第19條第3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如:對於未依法登記為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者的捐贈、收據格式不符、捐贈的政治獻金經擬參選人依規定返還或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等),不予認定。

對政黨的捐贈,政黨推薦的候選人於105年度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未達1%者〔108年未辦理立法委員選舉,故以上次(105年度)選舉的得票率為準,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親民黨、時代力量、新黨、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台灣團結聯盟、信心希望聯盟及民國黨推薦候選人得票率達1%;另新成立之政黨以下一次(109年度)選舉的得票率為準,台灣基進於105年成立、台灣民眾黨及一邊一國行動黨於108年成立,且於109年立法委員選舉所推薦候選人得票率達1%〕或收據格式不符者,不予認定。

三、適用重購自用住宅稅額扣抵或退還規定之自用住宅房屋範圍

所得稅法第17條之2規定,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房屋」所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額,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2年內,如重購自用住宅房屋,其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得於重購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轉登記之年度,自其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先購後售者亦適用之。

前述「自用住宅房屋」範圍為「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於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房屋,其中「直系親屬」不以申報重購自用住宅稅額扣抵或退還年度列為納稅義務人之受扶養親屬為限。

該局提醒,今年申報期間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請儘量自行利用網路申報,快速、方便、省時,又不用到國稅局申報,避免群聚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