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編製「資產負債表」可以做什麼用?
資產負債表是表彰公司在一個特定時間點的資產、負債和股東權益。它可以提供使用報表的人去分析公司的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等。
資產負債表是表彰公司在一個特定時間點的資產、負債和股東權益。它可以提供使用報表的人去分析公司的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等。
所有以營利為目的,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規定設立登記的商業 ((商業會計法第二條))(亦即獨資、合夥之行號及公司),都需要辦理決算 ((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條))。
會計項目應按財務報表之要素(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適當分類,商業得視實際需要增減之 ((商業會計法第二十七條))。一般來說,商業可以依自己的需求增加或減少會計項目。
「會計制度」,是指商業為了處理會計事務所訂定的一套辦法。 商業應該要根據政府法令規定、配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用有系統有組織的理論和技術,讓商業會計事項的辨認、衡量、記錄、分類、彙總和報告等等工作有所依循,才方便定期或隨時提供商業經營管理者和外界有關人士所需要的資訊,使他們瞭解商業實際情況,做為未來決策的參考。內容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項目、財務報表的設置和使用、會計事務處理準則和程序等事項。 個別商業為了要滿足資訊需求,在設計會計制度時,應該配合業務活動、行業特性和員工的配置與能力,讓所設計的會計制度可以在符合管理者需求的前提下,當作處理會計事務、產生允當表達財務報表的依據。
所謂「記帳單位」就是指會計記錄上所採用的貨幣單位(譬如新臺幣元、美元、日元等)。記帳以元為單位。但得依交易之性質延長元以下之位數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十二條))。 商業應該用「國幣(亦即新臺幣)」來記帳,但是如果業務實際需要,而要用外國貨幣記帳時,仍要在決算報表中,把外國貨幣折算成新臺幣 ((商業會計法第七條))。所以,原則上我國商業都要以「新臺幣」為主要記帳單位,但是如果業務關係而必須記載外幣資料時,在決算書表上,仍然要轉換成新臺幣為單位。 另商業會計之記載,除記帳數字適用阿拉伯字外,應以我國文字為之;其因事實上之需要,而須加註或併用外國文字,或當地通用文字者,仍以我國文字為準 ((商業會計法第八條))。且財務簽証及財務報表,亦應以本國文字為之 ((經濟部76年6月3日經76商字第27117號函:公司應申報之決算書表及會計師財務簽証報告等文件,參照商業會計法第七條、第八條立法旨意,應以本國文字為之。))。 惟現行商業會計法第七條並未禁止商業決算書表中之財務報表以「新台幣」與「外幣」併列方式編製,商業如因業務實際需要以併列方式編製自無不可 ((經濟部90年9月4日經90商字第0900220182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