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自行訂定會計項目嗎?
會計項目應按財務報表之要素(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適當分類,商業得視實際需要增減之 ((商業會計法第二十七條))。一般來說,商業可以依自己的需求增加或減少會計項目。
會計項目應按財務報表之要素(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適當分類,商業得視實際需要增減之 ((商業會計法第二十七條))。一般來說,商業可以依自己的需求增加或減少會計項目。
「會計制度」,是指商業為了處理會計事務所訂定的一套辦法。 商業應該要根據政府法令規定、配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用有系統有組織的理論和技術,讓商業會計事項的辨認、衡量、記錄、分類、彙總和報告等等工作有所依循,才方便定期或隨時提供商業經營管理者和外界有關人士所需要的資訊,使他們瞭解商業實際情況,做為未來決策的參考。內容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項目、財務報表的設置和使用、會計事務處理準則和程序等事項。 個別商業為了要滿足資訊需求,在設計會計制度時,應該配合業務活動、行業特性和員工的配置與能力,讓所設計的會計制度可以在符合管理者需求的前提下,當作處理會計事務、產生允當表達財務報表的依據。
所謂「記帳單位」就是指會計記錄上所採用的貨幣單位(譬如新臺幣元、美元、日元等)。記帳以元為單位。但得依交易之性質延長元以下之位數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十二條))。 商業應該用「國幣(亦即新臺幣)」來記帳,但是如果業務實際需要,而要用外國貨幣記帳時,仍要在決算報表中,把外國貨幣折算成新臺幣 ((商業會計法第七條))。所以,原則上我國商業都要以「新臺幣」為主要記帳單位,但是如果業務關係而必須記載外幣資料時,在決算書表上,仍然要轉換成新臺幣為單位。 另商業會計之記載,除記帳數字適用阿拉伯字外,應以我國文字為之;其因事實上之需要,而須加註或併用外國文字,或當地通用文字者,仍以我國文字為準 ((商業會計法第八條))。且財務簽証及財務報表,亦應以本國文字為之 ((經濟部76年6月3日經76商字第27117號函:公司應申報之決算書表及會計師財務簽証報告等文件,參照商業會計法第七條、第八條立法旨意,應以本國文字為之。))。 惟現行商業會計法第七條並未禁止商業決算書表中之財務報表以「新台幣」與「外幣」併列方式編製,商業如因業務實際需要以併列方式編製自無不可 ((經濟部90年9月4日經90商字第09002201820號函))。
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應置會計人員辦理之 ((商業會計法第五條第一項))。公司會計人員可以分為主辦和經辦會計兩種,公司會計事務的主要負責人就是該公司的主辦會計人員。 公司組織之商業,其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 ((商業會計法第五條第二項)): 在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在有限公司:應有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 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應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之同意。 前項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由此可知,如果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辦會計人員,您的聘僱與解任,至少要由董事會採合議制來決議,在法律上工作權已有較高的保障,而總經理也不可因個人喜好就任意把您解僱,當然您也必須為公司的會計事務負擔較高的責任。
公司不論規模大小,適用的會計法令和會計原則的優先順序都一樣。舉例如下: 證券交易法(只有公開發行公司適用)。 公司法。 商業會計法。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只有公開發行公司適用)。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或金管會認可的國際會計準則及其解釋(兩個選一個)。 會計學理。 權威團體發布的會計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