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取得憑證後,應該如何處理入帳?
商業應根據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根據記帳憑證,登入會計帳簿。商業交易的會計處理程序如下 ((商業會計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取得原始憑證:譬如進銷貨發票、各種收據、薪資表、加班費申請單、驗收入庫單、銀行匯款單等。 編製記帳憑證:依照原始憑證來編製現金收(支)傳票或轉帳傳票。 登入帳簿:把傳票的借貸項目、內容摘要和金額登記於各種帳簿,譬如現金帳、日記帳、總帳等。 另外, 整理結算和結算後結轉帳目等事項,可以不檢附原始憑證 ((商業會計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但書))。 商業會計事務較簡單或是原始憑證已經符合記帳需要時,可以不另外製作記帳憑證,而直接用原始憑證,當作記帳憑證 ((商業會計法第十八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