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會計年度結束的時候,董事會要編好各個會計表冊,而且要在股東會開會10天前,放在公司讓股東隨時來查閱。

公司的負責人應該要在會計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把公司的決算報表給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承認後,董事會應該把決算書表還有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的決議,分發給每個股東。

所以透過這些程序,您就可以取得公司的財報,當然也就可以瞭解公司的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