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會計年度終了日的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係指資本額)達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者,公司的財務報表在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前,應先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1

若公司不需要向銀行貸款,公司的財務報表還是要請會計師簽證,並無除外規定。

  1. 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