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在中央是經濟部,在直轄市是直轄市政府,在縣(市)是縣(市)政府;每個主管機關權責劃分如下:

  1. 商業會計法令與政策的制(訂)定及宣導,為經濟部權責。
  2. 商業會計事務的管理,由每個受理登記機關管轄。

所以,在高雄市政府登記的商業,其商業會計事務的管理機關,就是高雄市政府。在台南市政府登記的公司,其商業會計事務的管理機關,就是台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