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命令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欠稅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得為執行的標的,該第三人接獲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命令時,切勿置之不理,否則執行分署得因稅捐稽徵機關之聲請,逕向該第三人強制執行。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欠稅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得為執行的標的,該第三人接獲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命令時,切勿置之不理,否則執行分署得因稅捐稽徵機關之聲請,逕向該第三人強制執行。 [...]
稅捐單位認定之「不動產三角移轉」,係指納稅義務人將其所有不動產先移轉予第三人,再由第三人轉讓予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以規避相關稅負。 所稱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包括血親(如父子、兄弟姊妹)及姻親(如兄嫂、弟媳、妯娌、連襟),依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舉例說明,甲、乙為兄弟,甲的配偶A及乙的配偶B,A、B為妯娌關係,即屬「配偶之血親之配偶」之二親等姻親。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09年7月1日起,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開始提供「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營業稅稅籍證明」、「貨物稅核定稅額通知書」及「期貨交易稅核定稅額通知書」等4項國稅線上申請服務。 […]
過去民眾如遭逢親人過世,悲傷之餘常發生對所遺財產一無所知,除了向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及所得等資料供參考外,尚須向地政、銀行、保險及證券等不同單位查詢,耗時費力。 現在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資料正本及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如委託代理人申請者須另附代理人身分證明及委託書),即可到國稅局臨櫃申請向6大金融單位查詢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存款、上市(櫃)及興櫃有價證券、人身保險、保管箱、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金融遺產,查詢結果由金融單位直接回復申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