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1.12.19台財稅字第11100695560號令:訂定「一百十二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訂定「一百十二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一百十二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 (一)向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 (二)向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但其利率最高不得超過月息一分三厘,超過部分不予認定。 [...]
訂定「一百十二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一百十二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 (一)向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 (二)向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但其利率最高不得超過月息一分三厘,超過部分不予認定。 [...]
107年12月14日訂定發布之「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審查要點」,定自112年1月1日生效(自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適用之);107年12月21日訂定發布之「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審查要點」,定自112年1月1日生效。
日期文號:財政部111.09.22台財稅字第11104644600號令 摘要:修正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土地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契稅條例相關釋示函令。 […]
自111年7月1日起,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光電板,未於太陽光電板上方或下方以建材舖設頂蓋,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之太陽光電設施,非屬房屋稅條例規定之房屋稅課徵範圍。
法律依據: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 關係法令:無 日期文號:財政部111.05.26台財稅字第11104501470號令 摘要:納稅義務人轉售預售屋紅單交易所得課稅規定 說明: 一、個人及營利事業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前,支付定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額,取得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第5項所定之書面契據(即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係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之契約行為。自110年7月1日起轉售紅單予第三人,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項規定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應依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二、個人及營利事業因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第6項規定轉售紅單,經主管機關依同條例第81條之2第6項第2款規定或其他相關法律科處之罰鍰,於計算交易所得時,不得自該課稅所得額減除。 三、個人及營利事業於110年7月1日以後至本令發布日前轉售紅單,並於111年6月30日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免依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第2項、第3項、第11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