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所規定的企業決算期限,在103年6月18日修正的商業會計法,是否有修正? 是,多延長了一個月。以公司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為例,商業會計法原本規定商業每年都要編製的決算書表,必須在翌年4月15日前完成,否則會對代表商業的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處以罰鍰,這次的修正,延長期限到翌年5月15日。 Ken Kuo2020-05-21T23:36:11+08:00May 21, 2020|Categories: 商業會計法修正重點, 商業會計法| Share This Story, Choose Your Platform! FacebookXWhatsApp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