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財團於破產宣告後,因管理或變價而依法應由破產財團負擔之稅捐,性質上屬財團費用1。該項應負擔之稅捐逾期繳納應否加徵滯納金,應視各稅法之規定,予以加、免徵之。

  1. 稅捐稽徵法第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