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萬物皆漲只有薪水不漲的時代,為增加收入,越來越多人利用網路銷售貨物、勞務或從事代購等業務,但實務上常有將「買賣」、「代購」及「代收代付」等交易樣態混淆,以致發票開立錯誤情形發生。
為幫助營業人瞭解各種營業態樣發票開立方式,以避免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遭罰而得不償失,該局進一步說明如下:
交易態樣 | 交易方式 | 發票開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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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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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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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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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提醒,營業人應依其交易態樣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如有疏漏造成短漏報銷售額,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才能適用免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