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需要請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有規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嗎?違反規定會有處罰嗎?會罰哪些人? 依照現行法令規定,在會計年度終了日股份有限公司的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的資本額)達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的公司,它的財務報表在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的前,必須先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1。 應該辦理財務簽證而沒有辦理財務報表簽證,或者是在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後才辦理財務報表簽證的公司,會對公司年度決算完成日至股東同意日或股東常會召開日期間的公司全體董事處罰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2。 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項 [↩]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五項 [↩] Ken Kuo2020-06-26T21:33:24+08:00May 21, 2020|Categories: 商業會計法, 決算書表| Share This Story, Choose Your Platform! FacebookXWhatsApp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