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納稅義務人一申報戶有海外所得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合計超過670萬元,應依規定申報及繳納基本稅額,該局彙整申報海外所得常見錯誤態樣及注意事項,提醒納稅義務人避免錯誤遭受補稅處罰。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個人基本稅額時,請確實注意檢視有無上述情形,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正確申報,如仍有不明瞭者,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個人基本稅額時,請確實注意檢視有無上述情形,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正確申報,如仍有不明瞭者,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